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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刑事诉讼法解释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2-19 点击量:

2022年9月14日,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策划的“刑事诉讼法解释问题”讲座在线上顺利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远老师应邀作报告,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孔祥承老师主持讲座。

首先,孙远老师提出了对于刑诉法解释“无用论”的反思。孙远老师以若干具体法律规范为事例,对“无用论”的相关论据进行了商榷。同时,孙远老师还以辩护律师阅卷权问题为切入点,加深了同学们对刑诉法解释的认识。

其次,孙远老师介绍了“刑诉法解释与法律适用的神秘化”的问题。孙远老师以新旧《刑诉法》对“侦查”的不同定义为例,详细阐述了新刑诉法将“专门调查工作”一词替换为“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的前因后果,以此再次申明刑诉法解释研究的必要性。

再次,孙远老师着重讲解了有关刑诉法解释与立法之间的关系。孙远老师以《刑诉法》第25条为例,向同学们阐述了解释与立法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立法应当考虑解释的成果,遵守法律秩序体系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只有在解释力有不逮之时,方可诉诸立法。

最后,孙远老师阐释了刑诉法解释与程序法价值之间的关系。孙远老师以《刑诉法》第192条第1款为例,向同学们揭示了刑诉法解释对于程序法内在价值的塑造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讲座结束之际,孙远老师为同学们总结了刑诉法解释四个特点,即方法的灵活性、对象的动态性、内容的复杂性、视角的系统性,为同学们未来运用刑诉法解释提供了重要参考。

讲座尾声,孔祥承老师总结了讲座的精彩内容,勉励同学们认真学好刑事诉讼法,进而深化对于整个法学体系的认识。本场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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