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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商事仲裁法律制度的适用与完善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1-06 点击量:

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13:00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举办的“商事仲裁法律制度的适用与完善”专题讲座在218教室准时召开。

本次专题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研究员姜丽丽老师主讲,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李丹老师主持并进行了评议,法学院副主任李秀娜老师组织并出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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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丽丽老师曾任职于北京仲裁委员会,目前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数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委员、副主任等;并兼任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等调解机构调解员。姜老师拥有丰富的仲裁与调解经验,办理过上千件仲裁案件。同时还主持过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国家体育总局委托的多项重大仲裁课题,部分研究成果被吸收入中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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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老师首先从仲裁的概念引入,通过说文解字的方式剖析了“仲裁”活动的精髓。仲裁的精神由“仲”字体现,“一个人居中裁判”强调的就是公平。为完善同学们对仲裁活动的理解,老师还列举了仲裁界三位各具特色的“大咖”——陶景洲、杨良宜和郑若华——的职业经历,鼓励同学们在将来择业时可以进行多样化的执业道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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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姜老师展开介绍了仲裁机构的相关问题,这也是此次姜老师参与起草的《仲裁法》修改的争议点之一。目前在我国一般为机构仲裁,但在国际经验中临时仲裁也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因此,姜老师从国际、国内角度分别介绍了不同法域和不同地区的不同类别的仲裁机构的发展状况及其原因。

然后,姜老师介绍了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基本状况,结合现场调研的具体数据,对比分析了我国仲裁机构良好的发展态势,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方向。姜老师认为国际化发展的大背景之下,目前的仲裁员名册、机构仲裁制度以及仲裁受案范围都有改进的空间。一方面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之上可以将仲裁员名册由强制改为推荐,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权,并结合进行“临时仲裁”的尝试,进一步破除利益相关因素对案件裁决公正性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对于当前受案范围的改革,可以进一步将投资仲裁规则纳入其中,逐步扩大仲裁机制的影响力。

在演讲结束之前,姜老师表达了对我国仲裁机制存在的必然性和国际化发展趋势的坚定信心,鼓励同学们作为国际关系学院的一名学生应该努力培养自己的国际化视野,用新的视角拥抱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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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同学们就仲裁员的工作氛围、业界的重大事件及仲裁未来的发展趋势等问题踊跃提问,姜老师一一详细回答了同学们的疑问。

最后,李丹老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她再次感谢姜老师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同学们带来此次精彩的讲座,并以工作中经历过的一次涉外仲裁的经验教训补充说明了仲裁在解决涉外纠纷中的重要性。鼓励同学们在课程之外积极拓宽自己的视野,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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