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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一个世界所称道的法律制度而努力——王世洲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06 点击量:

为建立一个为世界所称道的法律制度而努力

                                                      ——与刑法初学者谈为学之道

王世洲

希伯来大学孔子学院院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退休)

谢谢毕雁英主任、李秀娜副主任、郭世杰老师和各位同学们!很高兴有机会到国际关系学院来,国际关系学院是一所名校,考入国关是你们值得骄傲和庆贺的一件事情。看见大家年轻的面孔,我为我国的法治事业后继有人感到高兴。我的老师那一辈人开拓了中国法学、中国刑法学,为中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石。我们这一辈人参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现在,我从北大退休了。但是,我非常愿意将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总结一下,供各位同学们参考,使我国的法治建设能够继续向前发展。

兴趣、责任和信念是学习法律的基础

为学之道,就是学习方法。法学是不断发展的。现在讲的为学之道,虽然是对刚入学的法学初学者讲的,但也适用于高等级的学习,当然,高等级的学习还需要补充一些其他的方法。

大学教育是高等教育。中国的高校学生与外国学生,例如,以色列希伯来大学的学生相比较,年龄小,社会经验少。希伯来大学产生过很多诺贝尔奖获得者,也是一所世界名校。希伯来大学的学生是在服两年兵役之后,再进入大学学习的。高等教育和中学教育不一样,法学教育是在专门的课程中学习专门的知识,思想成熟一点会有优势。

在高等教育中,我认为,首先注意明确自己的兴趣是很重要的,由此,知道自己将来要承担的责任,培育自己的基础信念。兴趣、责任和信念,是学习法律的基础。

大学伊始,每个同学都应当思考一下:你将来要做什么?做好选择,不仅自己的学习有方向,别人也才能够帮你。过去我有一个学生,不想学刑法,想学中文写小说。当时转专业去中文系已经来不及。我就劝他先学好刑法,将来可以利用刑法知识,把小说写得引人入胜、扣人心弦。他听了我的话,后来还是爱上了刑法,成为一个非常优秀的法官。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孔老夫子就说过:“知之者不如乐知者,乐知者不如好知者”。越学越有兴趣是最好的学习方法。法学和刑法学是一个博大精深的领域,可供选择的方面很多,我国的法治建设需要各个方面的高素质人才。例如,当法官、当律师都很好,但不包括成为一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我要特别地鼓励大家:“夫当志存高远”。兴趣的选择与自己对未来幸福的追求关系很大。因此,确立正确的幸福观就很重要。我认为,马克思和杨振宁对幸福的理解值得推荐。

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杨振宁认为:“一个正在开始的领域,一个年轻人走进去,是一件最幸运的事,因为你可以跟这个领域一起成长”。

我们这一代人,正好赶上国家大力发展法治的好时候,我们很幸福。今天的法学是否已经是夕阳学科了呢?不是的。法学专业是一门古老的专业,但又常用常新。在现代社会中,人工智能、环境、食品药品、金融、知识产权、国家安全、信息安全,以及更多的问题,会随着社会进步、技术进步而产生。同学们应当关心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对新事物、新方法、新理论、新世界保持强烈的好奇心,应当能够比较容易地在法学广阔的领域中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学法学,尤其是学刑法的同学,应当认识到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国家安危、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与我国法治的水平有着重要的关系。同学们今天学习法律,明天要运用法律和创设法律,今天你们在校园里桃李芬芳,明天要成为各行各业的国家栋梁。法学院学生强,国家将来的法治才能够强。有责任感、有担当精神的人,是法学院培养的人。

在法学的为学之道的基础中,信念处于核心地位。我们在追求幸福和实现理想的道路上,需要努力奋斗。在通往理想的道路布满荆棘,任何一个学科、任何一条道路都一样。信念作为学习的总目标,支撑着法学学习的整个过程。信念的形成,需要兴趣的刺激和责任的强化,更需要自己比较长时间的学习和修养。法学学习本身对于信念的形成虽然起作用,但是,坚定而明确的信念需要更广阔的学术基础,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因此,初学法律的同学,应当在大学里博览群书,认真思考人生、社会、科学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养成公平正义观念。法学院学生更需要认真学习、思考并且接受和发展自己特定时代的公平正义观,这是法学院学生最有价值的特质。法学学习需要丰富的人生经验,将来才能参加波澜壮阔的人生斗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别人的经验,我们可以学习。其他学科的发展,法学和刑法学也可以借鉴。法学,尤其是刑法学的历史发展也告诉我们,现代刑法学的进步就需要其他专业的支持,包括哲学、社会学、医学、甚至物理学的知识。现代物理学的确曾经对现代刑法学的发展发挥过很重要的作用,这在教科书中可以看到。通往罗马的路不止一条,同学们完全可以通过学习和总结,形成自己有效的学习方法。不过,在高等教育中努力学习,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同学们应当注意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我最近在回答北大的咨询时,就主张北大在挑选博士生时,应当加试体育。身体不好的人是不适合从事高等级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的。大家应当认真学习毛主席的名言: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努力锻炼自己,保证自己的身体在任何困难的情况下都是累不垮的。

用学术和创新的精神学习法律

在现代法学教育中,学习法律是从学习和研究法学开始的。法学是关于法律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的系统化的道理。其中,刑法是最精确的法学。法学能够帮助我们形成对法律的正确认识,是使法律得到正确使用的重要保障。清末大法学家沈家本指出:“法学不盛,何来善法?”又指出:“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意思是说,法学兴盛,国家虽不一定好;但法学衰败了,国家就一定不会好。因此,在大学里学好法律,其实就是掌握好法学。法学和刑法学,都是学术发展的结果。因此,对“学术”的概念有所了解,对于搞好法学学习是很有帮助的。

我认为,学术是一个在理想的指导下由知识、体系、批判、重构四个阶段组成的知识体系或知识评价体系。学术可以用于自己修养,也可以用于批评别人,因此,是一体两面的。首先,知识可以理解为知道和见识,其中,知道是客观的,见识是主观的,知识是学术的基本前提。其次,体系是指系统的知识整体,体系化的知识要求知识之间不能相互冲突,必须形成完整的逻辑整体。体系是学术的基本价值。再次,批判是指对已知与已识之事进行的批评,成功的(或者正确的)批评必须给社会和个人带来明显进步,因此,批判是学术进步的重要方法。最后,重构是指在广博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对前人知识有体系的继承与批判,提出自己有见地、有价值的系统性主张。创新是学术的当然内容,是最高等级的学术表现。四个阶段的知识,最终以理想的高尚程度作为决定学术水平的终极标准。

坚持用学术的要求来进行法学的学习,当然就不能以无知为基础,不能以一知半解为根据。相反,大家要努力多学一点,学得系统一点,在广博的知识基础上,学习法律和研究法学就方便多了。法学是经世致用之学,法学中过时的知识,是有关知识存在的条件在今天不可能再现。因此,用批判的眼光、创新的眼光,能够帮助我们简化整合知识,在学习中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用学术的观点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在法学学习中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法学的思维方式特别注重:概念清晰明确、逻辑前后一致,结论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作为法学的新生力量,同学们首先应当学习和继承前人的经验和成果,但也应当注意思考和改进,人类的思维方式本来就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完善的创新过程之中。

创新,全世界都十分重视。创新是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们的国家今天在各个方面都通过创新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我们在法学中也可以创立一个为世界所称道的法律制度。在开始法学学习时,就思考创新并具有创新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什么是创新?这个概念虽然还可以讨论,但确定的是,创新绝不是无中生有和凭空想象出来的。人们一般也同意,创新是在特定的领域中使用了人们过去没有使用过的方法、技术和材料并产生了明显优良效果的现象。也就是说,创新就是在一个特定的领域中使用过去没有使用过的,但在其他地方经常是很普遍的东西或者做法。现在,大学是创新的好地方,尤其是在以色列,很强调这一点。为什么会这样?以色列人发现,根据美国卡内基基金会的总结,创新型大学就应当是理论加应用。大学里有的是理论,过去只讲理论,现在加上应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活了。

创新的方法很多,对于法学和刑法学来说,就是不断地完善社会治理的体系。法治建设本身是创新的对象,但同时更重要的是保证社会安定,从而形成整个社会生存、发展和创新的前提。以色列人很清楚“和平养无限天机”的道理。没有栖身之地,一个民族不可能真正站起来,更不可能建设有序的竞争环境,个人和社会都不可能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在法学中创新,就是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供新思想、新方法,为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新观点、新论证。

同学们不要把创新与系统的学习对立起来,不要相信天才是不看书不努力的。至少,从爱因斯坦的成长例子中,我们看到了天才人物的成长也需要肥沃的土壤。爱因斯坦获得学位时并不顺利,但是,他对自己工作领域中的基本概念、各种现象的关系与缺陷、最新理论和实践的成就等等,是非常钻研、非常了解,同时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的。天才人物,不过是运用常人一般不使用(或者没有想到)的方法,完成了系统的学习,并且在特定的领域中成功地进行了运用。

在过去改革开放的四十年里,中国的法学人不仅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创建了必要的学术基础,而且打通了中国法学和刑法学与世界进行对话的渠道。在下一阶段的中国法治发展中,中国需要建设为世界所称道的法律制度,为中国的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提供更高等级的服务与保护,运用学术和创新的方法,可以使大家的学习更顺利一点,更有效率一点。

努力培养自己强大的法学工作能力

在高等学校中,进行专业的法律学习,尤其是在国际关系学院这样的关键性法学院学习,同学们应当特别注意培养自己将来从事法律和法学工作所需要的强大的工作能力。我特别强调,大家应当抓好外语能力、利用图书馆的能力和培养自己表述具有强大的说服力的能力。

优秀的外语能力,其实是今天学习好法律的捷径。不过,优秀的外语能力是今天高等院校同学都应当具有的一种学习能力,但不是学习能力的全部。掌握这种能力需要时间、毅力和勤奋。当然,优秀的外语能力是需要优秀的中文能力为基础的。大家当然需要对自己的国情、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有深刻的了解和热爱,否则,外语能力就会失去重要的用武之地。同学们是法学和刑法学的初学者,又是在国际关系学院求学,从一开始就要安排好自己学习的格局。这就是说,同学们在学习法律和法学时,要注意增强自己的学习能力,才能扩大自己的学术基础。认真学习好一门(以及在可能情况下多一门)外国语,可以比较轻松地把自己的学术基础扩大好几倍。

当然,初学刑法的基本方法仍然是认真看书。看书应当先易后难、先中文后外文,这就需要充分利用好图书馆。图书馆是藏书之地,对学习是很方便的。大家应当熟悉图书馆,不仅熟悉各种图书的位置,而且熟悉图书馆的政策。比如,现在中国高校的图书馆会帮助读者查阅资料,会帮助你借到本图书馆没有的资料,会为你提供许多电子文档,等等。在汗牛充栋的图书中,同学们应当有目的地选书,在选书的过程中,能看懂的优先,权威的书优先,学术规范好的优先。

学习的时候,应当永远抱着质疑的态度,抱着理解和思考的态度。在法学中,理解的标准就是自己能够在实践中具体运用。孔老夫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是至理名言。对于现在的同学们,还需要提醒你们,应当努力提高自己的阅读速度。具体有效的一个方法是,在读书时努力看清楚,书中在说什么(概念是什么)?是怎么说的(体系是什么)?说了有什么用(有什么功能)?概念、体系、功能的方法,能够满足学习时质疑、理解、速度、记忆和思考多方面的需要。作为法学的初学者,对上课使用的教科书应当认真阅读。但是,只看教科书,不看参考书,是肯定学不好法律的。

很清楚,法学工作的基本性质就是精神角斗士!未来的工作经常是围绕着具体的事实和法律,以对抗性的方式争辩对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对法律的正确适用。法学学生因此需要具有心胸开阔和心思缜密的心志特点。正面反面的道理都必须知道,有利不利的后果都应当心中有数。法律为了适用于万千变化的事实案情,发展出来的法理之细密,就真“如茧丝牛毛”,在适用上就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仅仅依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完成如此广阔如此复杂的知识储备和知识加工的。我们必须借助前人的知识、经验和成果,在繁花似锦的法学百花园中采集英华,在无涯学海中体会明灯的光芒。图书馆是法学人第一个修行的所在,也是毕生修行的好去处。这在国内和国外都一样。对于有志把中国的法律制度建设成为世界所称道的人来说,图书馆更是培养高级法律工作者最基本的地方。

法律学习,不是一个纯“进口”的过程,即不是一个单纯摄取知识的过程。从实践的角度看,学习“出口”是更重要的,即法律人将来是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自己的基本生存方式的。因此,法律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培养自己优秀的表达能力,包括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努力使自己的表达更有说服力。作为初学法律的同学,我推荐三种很实用的学习方法。

第一种是所谓的苏格拉底方法。这种方法是通过诘问和回答的方式,探求正确的解决方案。这虽然在西方的法学教育中很普遍,但在我国的民间智慧中也备受称道。传说中清代文人郑板桥的猜谜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一次,有人问郑板桥:什么东西坐也坐,卧也坐,立也坐,行也坐呢?郑板桥反问:什么东西坐也卧,立也卧,行也卧,卧也卧呢?那人答不出来,郑板桥说:我的谜底能吃你的谜底呀。前一个谜底是青蛙,后一个谜底是蛇,蛇能吃青蛙。在法学的道理中,自圆其说是最低要求,不能满足自洽性的要求,自己前言不搭后语,是站不住脚的。但是,法学和法律工作经常具有尖锐的对抗性,检察官说有罪,律师说无罪,因此,自圆其说如果仅仅是自说自话,不能实现驳斥对方观点的效果,最多也只能起到“欺惑愚众”的作用,终究是不能长久的。人类法学成果证明,只有经得起检验(也就是对抗)的观点和理论,才具有长久的珍贵价值。

第二种方法可以称为“进化论”的方法,也可以说是历史的方法。在法学学习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原理、学说,经常使初学者不知所从。同学们如果明白,世界是进化的,人类的知识包括法学知识也是进化的,那么,在看待法学中的各种理论或者概念时,就可以看到有关知识产生的时代和所要解决的特定问题。这样,在观察学习法学中各种思想、理论和制度时,例如,对死刑的观察,就可以像在动物园观看鳄鱼这种最古老的爬行类动物,观察死刑这种最古老的刑罚方法。这样,在社会已经发展变化的情况下,新的理论和制度的产生,就会是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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