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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活动中的国际私法”主题讲座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0-30 点击量:

10月29日晚18:40,“国际商事活动中的国际私法”主题讲座在国际关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新闻发布厅成功举办。

此次讲座主讲人为英国通力律师事务所郑润镐律师,法律系副主任李秀娜老师主持讲座并进行评议。

郑润镐律师就“国际商事活动中的国际私法”这个主题,从3个方面给同学进行了分享。

国际商事活动中的国际私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主要内容:管辖权、适用法律和外国判决的执行。在做跨境争议时,一份合同首先要看管辖权问题,然后看具体适用什么法律,最后考虑能不能执行。联系对于“涉外”的各项因素判定,郑律师分享了律所面试时的考察重点:如果考官问到“涉外因素”问题,要回答相关概念和原理、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案例。三位一体式的问题分析对于国际商事业务的律师非常关键,尤其是当涉及到在国际仲裁庭证明外国法的内容时,尤为关键。

接着,郑律师强调了国际商事活动中法律语言应用的重要性,提出解决跨境争议(包括国际仲裁和境外诉讼)务必要重视对英语,特别是法律英语的学习。郑律师建议要善用字典学习英语单词,在法律英语学习中应用中文解释英文,而不是用英文解释英文,对单个英语单词多种语义中与法律相关的含义要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查字典了解单词含义的同时还要关注音标,熟悉单词的发音。郑律师强调英文表达能力需要“重复训练”,同学们应保证每天用于英语学习的时间。

郑律师谈到国际私法学习中的著作选读,分析了牛津出版社和剑桥出版社在国际私法领域专著的出版重点和异同。号召同学们读国际私法经典,深入自学。“耶鲁大学的法学院不教法律是什么,只教法律应该是什么。”抛开学校对专业知识的传授,自学才是提高个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把法律当做一种艺术,要进行广泛的阅读,并研读法律著作。就购买书籍的经验分享到:“基础的东西到牛津买,神级的东西到剑桥买。”对于知识的掌握,聪明不是关键因素,强调看了什么水平的著作,就会有多高的水平。

最后,郑律师结合自己在在香港高等法院就股权及信托争议,代表山水水泥集团高管进行诉讼,和在英国代表也门政府在一起ICSID案件中作为代理人出庭辩论的法律规则在辩论中的应用,与现场的同学们分享了国际私法中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在具体案件代理中的重要影响。代表山水水泥集团在香港高等法院就股权及信托争议进行的诉讼引起了同学们极大的兴趣,同时同学们也对其中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的不同庭审技巧非常关注。郑律师谈到,对于庞大复杂的案件,如果不清楚法律制度,就看不出其中的突破点,如果掌握了法律的思维,很快就能看出门道,这个案件中“把利益分配权分给员工”就是其中关键的突破点。谈及代表也门政府在一起ICSID案件中作为代理人出庭辩论时也告诉同学,作为中国律师,要熟悉贯通中国法,扎实地做好外国法查明工作的前期准备,出庭应诉前要做充足的准备,面对外国律师也不要感到局促。

讲座的最后,郑律师针对同学的提问进行了细致的解答。李秀娜老师对讲座进行总结:书房是法学专业学生的武器库,读书要读精读深读透,将知识与实践融会贯通才能入脑入心,并建议同学思考如何学的准确、学与用相结合。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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