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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系列讲座第二讲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2-14 点击量:

2021年9月23日晚,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系列讲座迎来第二位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国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为题,给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演讲。法学院院长毕雁英出席了活动,法学院讲师李一达进行主持并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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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国建教授首先引导大家回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过程及内容。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中央全会,并形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书记亲自担任主任的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为依法治国的落实提供了制度支撑;去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提出,它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擎画壮阔法治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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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姚教授带领法学院师生回顾了我国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到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历史,他向大家展示了大量珍贵的历史照片与文件,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十六字方针的提出,再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布形成,我国用短短数十年的时间就取得了西方发达国家三四百年才能实现的法治成就。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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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姚教授指出,“八二宪法”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基石,是对建国后制宪和行宪经验的总结,2018年修宪使得现行宪法更加完善。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宪,“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入宪,国家监察委入宪,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得到宪法正文的进一步确认,新时代、新宪法、新秩序的历史格局已经形成。在讲座过程中,姚教授用大量案例和真实经历,让同学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有了更加立体的理解。最后他指出,要推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推进宪法观念的转变,确立宪法是最高法律,不是普通法律,宪法是规范公权力的法律等正确宪法意识;必须以宪法思维指引立法及行政执法,贯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的理念;必须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多方面促进宪法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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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达老师在评议中指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个经典题目,常讲常新。姚老师从宪法史和宪法基础理论的角度,结合建国者、制宪者、领导者的基本理念和原始文献,新中国七十多年围绕这个问题的决策过程和立法过程,以及我国关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基本制度与特色安排,把这个题目梳理出了很多新意。尤其是对它在十八大以来的新变化、新发展、新理念,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位置、内涵和意义,姚教授为我们做了很好的讲解。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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