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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丨网络犯罪证明规则的发展与理论反思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5-31 点击量:

2024年5月28日晚,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在教学楼333教室举办了“网络犯罪证明规则的发展与理论反思”主题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了南开大学法学院高通教授主讲,由法学院孔祥承老师主持,法学院方芳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

讲座内容

讲座伊始,孔祥承老师首先介绍了主讲人高通教授在刑事诉讼法、证据法领域的精深造诣,并对高通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高通教授是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曾在《法学研究》《法学家》等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

第一部分

高通教授的讲座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在第一部分,高通教授主要讲述了网络犯罪对证明规则的挑战。我国刑事诉讼法上,对犯罪证明的基本要求是认定犯罪事实要依据证据进行,一般会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对犯罪的认定必须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但在网络犯罪案件中,新的证据形式,如大数据证据开始出现,对原先封闭的证据种类造成冲击,而这会影响到对证据合法性的判断。传统案件中,证据数量是比较有限的,但网络犯罪的证据数据量呈现指数型增长的态势,仅凭有限的人力无法审查全部证据。此外,网络犯罪证据印证困难、在域外取得的证据合法性存疑等问题也使得传统的证明规则面临挑战。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高通教授主要围绕司法实践中对网络犯罪证明规则的发展进行展开。目前,现行涉及网络犯罪证明规则方面的司法解释包括2016年《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22年《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问题的意见》、2022年《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在这些司法解释中,对网络犯罪案件的证明难题,法院采取的应对方式主要有改变证明对象、采用推定方式转移证明责任、放宽相互印证要求、降低证明标准等。

第三部分

在第三部分,高通教授主要讲述了网络犯罪证明规则发展中的可能风险。司法实践中对网络犯罪的证明规则不断发展,但随之可能给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带来一定风险。首先,司法实践中采用的综合认定、抽样取证、推定等方法依靠的都是经验逻辑,但这种经验逻辑的可靠性是存在疑问的。其次,证明责任转移与无罪推定原则可能存在冲突。某一争议事实对于控方而言证明困难,对于辩方来说,证明同样困难,将此证明责任移转给辩方可能并不合理。最后,目前刑事诉讼中庭审争辩程序的缺失使得辩方制约力量减弱,会增加认定事实错误的风险,因此也无法保证证明方法简化的正当性。

第四部分

在第四部分,高通教授提出了网络犯罪证明规则的发展与完善路径。首先,需要认识到网络犯罪证明规则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就一般性而言,网络犯罪在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方面和普通犯罪是一致的;就特殊性而言,网络犯罪案件本身又具有证据分布遥远、证据审查方法多元等特点,需要加以特殊考虑。其次,在具体方法层面,包括增强综合认定方法的可靠性、抽样取证的科学性等,并且需要慎重适用转移证明责任。

讲座总结

讲座的最后的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积极提问,高通教授也对同学们提出的网络犯罪嫌疑人审前羁押的必要性等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随后,孔祥承老师对此次讲座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总结,对高老师的悉心讲授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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