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践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实践 > 正文

“从法学院到法院” ——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暑期“法院司法实践”课程总结研讨会顺利举行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10 点击量:

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会议室召开了一次特别的研讨会,一场师生共同讨论和反思实践课程成效的教学总结会。

今年7-8月的暑假期间,法律系开设了一门充满创新色彩的课程——“法院司法实践”课。这门课程是在法律系与西城区金融街法庭协商合作之下共同建设的实践课堂。在授课过程中,同学们以法院为课堂,在由十余名法官专家组成实践导师团队带领下,在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地教学。

在本次会议上法律系主任毕雁英老师与本期课程的十名同学共同深入讨论和分析了“法院司法实践”课程的内容设计、课程进程、经验与收获、不足与问题,同学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气氛热烈。

微信图片_20180928192702

(法律系主任毕雁英老师讲话)

会议伊始,毕雁英老师首先祝贺十名同学顺利完成本期课程,并对暑假开展的“法院司法实践”课程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与总结。在总结中毕雁英主任提到,“法院司法实践”这一门课程是我系在教育模式方面进行的一个创新实践,是对传统法学学习方式的探索与改进。与西城区人民法院的本次合作只是一个开端,未来法律系将不断加深与实务部门的合作,为提高法律系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进行持续不断地探索和努力。“我们应当深入总结,争取把自己的独特的、宝贵的实务学习经历仔细整理出来,并争取发表,在分享宝贵经验的同时,通过深刻的总结和反思将自己的收获更好地消化、吸收,学以致用。”毕雁英老师在会上特别表达了对西城区法院金融街法庭以刘建勋法官为代表的法官实践导师们对法律系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的谢意,也尤其感谢了法律系15级刘江浩同学作为助教所付出的辛苦以及他在课程期间的联络沟通和对同学们的陪伴,并希望我系同学们能够更加努力地学习与发展刻苦、不断探求的精神。

微信图片_20180928192706

(与会者认真听取同学的交流发言)

在听取在毕雁英老师的讲话后,刘江浩同学发表了自己对假期课程的看法。他首先感谢了毕老师在理念、思想方面对课程的贡献和支持,并从“初心”、“超越”和“展望”三个方面发表了感言。刘江浩同学认为“法院司法实践”这门课程让同学接触到更多法院司法程序的核心内容而不只是“端茶”、“倒水”、写档案。他还提到了同学们在四周学习期间记周记这一好习惯,应当继续保持和发扬,并对同学们在四周里的表现表示了肯定。“未来我们的课程将更加的丰富。相信我们会与法院有更多的合作,同学们将会有机会接触和参与一些法院在程序法方面的科研活动。”

微信图片_20180928192658

(刘江浩同学发言)

助教刘江浩同学发言完毕后,参与本期课程的十名同学随后结合自己四周的学习经历依次发表了见解。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各位同学都给出了自己宝贵的思考和建议,毕雁英老师也与各位同学就他们的想法展开了研讨。

参与课程的赵筱宇同学随后发言,他首先向老师致谢,为得到这次锻炼的机会感到幸运。他认为在这次法院实践课程中,他接触到了一些法院审理案件的内容,学习到了如何将法律文书内容清晰严谨完整地表达出来,为今后的法律职业生涯打下了基础。

微信图片_20180928192654

(赵筱宇同学发言)

之后,许清淳同学结合自己在实务课程中担任电话通知员的经历发表了感想。她认为法院实践课程与在课堂中学习书本知识的最大不同是在实践中能接触到更多的实务。在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中,她的个人能力得到了考验,也认识到了自已经验的不足,使自己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发展。同时自己也学会了如何更好地接人待物、沟通交流和开展通知工作。

李晓剑同学随后发言,在向法律系及各位老师致谢后,他总结自己在暑期课程中的体悟感受。他认为本次暑期课程让他接触到了法院审理程序中更具体的工作内容。同时他还与法院法官就法律管理、法律热点问题及自身感兴趣的法院人工智能系统进行了深入交流。交流之后,他认为作为法律人应该坚守法律信念与理想,这是作为法律人的根本所在,但同时也应该以开放的眼光来审视法院人工智能系统的使用。

研讨会在老师与学生的互动中激烈而有序的进行着,在对前三位同学提出的建议进行简单的总结后,刘一霏同学从法院的基础工作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刘一霏同学认为法院的基础工作其实并不简单,如在电话通知被告方到庭应诉时遇到对方的诉苦和纠缠,浪费时间的同时难以及时完成任务,工作效率低下。此外,通过在法院的工作和对法官工作的观察,他深刻认识到了法官工作的状态及其巨大的工作量,感受到了作为法官的不易。

高梓祺同学随后发言。他对能够参加此次课程感到十分幸运。高梓祺同学认为此次法院课程之行让他亲身体验了法院法官的具体工作,对法院工作有了深刻了解,为自己将来是否要进入法院工作提供了借鉴。同时,在与法官的交流中他发现,法官并不以大学生的思维认识和理解问题,而是更多站在社会立场进行思考,这极大地开拓了他的思路,深化了他的见解。

十位同学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在毕雁英老师的主持下积极地发言与互动。张美琳同学认为法院实务工作对自己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通过对法官的观察模仿,她积累了法律实务经验,同时也增加了自己的思考,补正了自身的不足,尤其是通过亲身参与法官们组织的模拟法庭以及法官的总结,获益匪浅。

范艺瀛同学则在法院工作期间接触到了写法律文书等法院司法核心工作,在法官的启示下,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活动有了不同的认识。她认为这很大程度的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才干,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480778741088845802

(范艺瀛同学发言)

李岩同学在发言中就法院中法官的工作思维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她认为尽管法院的机械性重复工作可能在未来被人工智能替代,但法律思维是难以替代的,唯有不断思考才会不断进步。同时在与法官就法律热点问题、争议事件及业界新规的交流中,她深化了法律思维,感受到了法学趣味。法院法官也对李岩同学在学习上的许多疑惑进行了解答和启发,为其今后学习及未来工作指引了方向。

微信图片_20180928192615

(李岩同学发言)

与前几位同学有所不同,郭超楠同学对这一课程最深的印象在于跟随法官进行实地走访。通过这些实地走访的经历和答复法官提出的问题、发表个人看法,她锻炼了自己法律思维与实务工作处理能力,同时也学会了法院的程序性工作和一定的技术性工作,自我突破很大。

微信图片_20180928192648

(郭超楠同学发言)

李贝昂同学最后发言,他首先感谢了法律系及各位老师的悉心培养,随后分享了个人暑期课程的收获。他同学认为,此次法院实务课程极大地锤炼了个人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开拓了自身的视野,提升了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专业素养,为今后的法律专业工作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微信图片_20180928192632

(李贝昂同学发言)

本次会议上,十位同学不仅分享了自己暑期课程的收获,还结合个人经历向毕雁英老师提出了完善课程的建议。建议内容主要包括适量扩充参与人数、同学定期交换实务工作、做好课程报名及提前预选工作、选择性参加法院内部讲座和周记题材的选择。毕雁英老师一一听取了同学们的建议并做出回应。毕雁英老师表示,对于同学们的好建议,她会仔细整理,我系将在与法院沟通交流基础上合理采纳,并探讨有效的改进措施。她还鼓励同学们持续积极地为暑期实践课程的完善建言献策。

最后,毕雁英老师发表了总结性讲话。她讲到,在本次课程中同学们虽留有遗憾,但更多的是收获,她希望同学们能通过参与实践课程,总结出更有效的学习方法、更明确的发展目标。今天大家总结的这些经验体悟是在座第一批同学们为学弟学妹们留下的宝贵财富。毕老师还表示,法院暑期课程会继续举办下去,使其更加贴近法学生的学习实际,她还鼓励与会同学以多种形式记录、总结和传承好本次暑期课程的收获与心得。

会议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与会师生合影留念。

微信图片_20180928192644

(与会师生合影留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