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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与朝阳区人民法院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17 点击量:

2014年9月18日对于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重要日子。下午二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一会议室,国际关系学院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签署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合作协议。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李汉军主任、韩慧慧副主任、法律实务研究室谢菁菁主任等老师和学生代表,朝阳区人民法院滑争鸣副院长、政治处毛力主任和矫杨科长等领导和法官出席了签字仪式。

会议由朝阳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毛力主持。滑争鸣副院长首先致辞,简要介绍了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和审判实践,阐述了法院与学校合作的巨大优势与潜力,表达了对今后双方密切合作的殷切期待以及真挚祝福。

之后,法律系主任李汉军老师致辞。李主任首先代表学校领导表达了对朝阳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合作的感谢,指出校领导、法律系师生对此项合作的重视与期待,重点强调了实践基地的合作内容。同时,李汉军主任就学生实习和就业,法学实践调研,本科与研究生实践指导等合作项目与法院的领导们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共识。

签署合作协议是本次会议关键环节。李汉军主任与滑争鸣副院长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并交换协议文书,双方的合作关系正式确立。

最后,全体与会代表合影留念,共同纪念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时刻,双方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圆满地结束了本次会议,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与朝阳法院的长期合作定会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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