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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学期法学讲座】为了理想:行政法官所认知的行政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30 点击量:

2020年7月18日上午,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2020年夏季学期系列大讲堂之法学讲座”之“为了理想:行政法官所认知的行政法”以网络会议的形式于线上成功举办。

此次讲座主讲嘉宾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刘行副院长,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主任毕雁英教授主持讲座并评议,副主任李秀娜副教授出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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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毕雁英教授致辞

讲座伊始,刘行法官结合讲座的标题,为我们讲解了理想对于一名法律人的重要性,开宗明义。与此同时,刘法官表示,当前一代法律人可以说赶上了好时代,这一方面体现在改革向纵深推进,社会时代发展快速,另一方面体现在全社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在新时代背景下,法律职业从事者不仅大有可为,也将大有作为。对于此次讲座的主题,刘法官主要在行政法领域讲授了自己的思考和认识,并提出了四个问题作为思维主线,分别是“什么是行政法的理想”、“行政法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从现实走向理想的力量从何汲取”以及“新时代下我们需要怎样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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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行副院长讲座现场

围绕第一个问题,刘行法官提出了行政法的四个特性,分别是道德性、社会性、科学性和朴素性。道德性要求法律像人一样具有基本的道德,比如法律如果没有公开,就不应当作为当事人权利义务来源的根据。社会性则体现了法律作为社会的产物,本身处在动态变化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知水平的不断提高,也将趋于完善。科学性要求行政法律制度的设定要具备科学性,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处理政府、公民与市场的关系。朴素性作为行政法最本质的特征,反映的是法律产生的最初目的就是让人民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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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行副院长讲座现场

行政法的理想是什么,刘法官用十六个字高度概括:官不轻民、 民不怨官、官民互信、共守规范。它所呈现的愿景即政府行为公正合法,让人民更为接受和认同,程序上尊重民众人格尊严,而民众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救济,从而实现全民共同维护法律规范。这对政府而言是权力和责任的匹配,对于公民而言则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之后,针对第二个问题,刘法官提出了行政法当前面临挑战的应对方法。他认为,法治建设从前注重完善,现在应当注重实施,把现有的法律制度通过司法执法的实施,有效传递给市场,更加注重人民内心的真实感受。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生活愈加复杂,各个部门法之间出现交叉,司法人员随之要具备更高层次的法治认知等等。

对于第三个问题的讲授,即行政法从现实走向理想的力量来自何处,刘法官表示,这来源于我们自身和时代的正义的力量,常识的力量,情感的力量和行动的力量。刘法官这番有温度的语言打动了每一位同学,引发了大家深深的思索。

在第四个问题的讲授中,刘法官表示,在当前时代下我们应当成为有格局的法律人,不能仅仅看到法律条文自身,还要看到其背后的价值,对国家饱含热情,了解国家的过去,把握国家的未来,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同时,也要做一个有趣味的法律人,趣味使大家互相理解,团结一致,将力量传递,使社会更美好。

最后,刘法官针对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他认为,行政法官对个案的解决要能够引领解决一系列的问题,要把握好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处理,从而期待更好的社会法治。

毕雁英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评议。毕教授为同学们梳理回顾了讲座的思维主线,指出了其中的重要内容,她表示,刘行法官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为同学们讲授了一堂有温度、有深度的行政法知识课,为与会同学指引了行政法学习的价值追求和努力的方向,这是一次十分宝贵的学习机会,也为此次夏季学期系列法学讲座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评议结束后,毕雁英教授代表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向刘行法官再次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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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会同学线上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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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会同学线上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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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会同学做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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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会同学做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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