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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学期法学讲座】国际法的国家起点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18 点击量:

2020年7月17日上午,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2020年夏季学期系列大讲堂之法学讲座”之“国际法的国家起点”以网络会议的形式于线上成功举办。

此次讲座的主讲嘉宾是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李秀娜副教授主持讲座并评议。

何志鹏教授开篇点题,提出了“国家是国际法整体进程的起点”的中心主题,并将讲座围绕“问题的提出”,“问题的分析”和“基于问题对未来发展的建议”三个部分展开。讲授过程生动深刻,给予同学们很大的启发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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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何志鹏教授讲座现场

在讲授第一部分时,何教授由浅入深,通过四个国际事件向同学们揭示了国际法的现状与本质。2020年上半年,整个国际社会都被突如其来的疫情裹挟,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将矛头指向奋勇抗疫的中国,并对中国挑起了集团诉讼,虽然在美国FSIA国家主权豁免法的阻挡下,这场诉讼不可能有结果,但也能看出,在国际大义面前,各国自己的利益在各种博弈中更胜一筹。与之类似的事件还有“中国香港暴乱事件”、“南海事件”、“中美贸易战”等。这些事件无一不体现了国家利益在各国行动中的导向作用。国际法本该是维护国际社会整体利益的法律,却总是被用来维护个别国家的利益,这不仅体现了整体和局部的矛盾,也是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而现实却总是超越理想,所以如何调和整体与局部、现实与理想的关系,从而进一步促进国际法的发展就成为了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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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何志鹏教授讲座现场

之后,在对问题的分析部分,何教授指出,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是国际法追求的理想,在目前阶段实现这一理想还有一定难度,仍需要脚踏实地,立足于现实,再上升到理想。在十九大报告里为数不多的对国际法的讨论中,很明显的带有两种倾向,即涉及我国国家利益的寸土不让与高举人类命运共同体大旗。这两种倾向便体现了现实与理想两个维度,前者是涉及根本利益的现实,后者是一种高标和理想,更是共产主义在21世纪的阐释。但是,没有底线和国家利益就无从谈起理想和共同利益,万事万物还是要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随后,何教授提出了“国家性贯穿与国际法始终”四个方面的论断:国家力量是国际法的结构基础、国家利益是国际法的价值取向、国家行动是国际法运转的能量以及国家反思推动了国际法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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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何志鹏教授讲座现场

在第三部分的讲授中,何教授基于多年的学术研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站在大国角度,我们要跨越修昔底德陷阱,国家间要多一份宽容与理解,尤其是占有主动和优势地位的大国,要从思想上进行转变,一味的对立并不会带来实质的利益。同时,处于相对弱势的小国,要明白更大的能力才能担起更大的责任的道理,只有不断锤炼自己,走向强大,才能获得更多的主动权。简言之,在思想上我们要多一份理解,在行动上我们要服务于发展。

最后,何教授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的问题。他指出,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问题与摩擦,有一种解决叫不解决,时间是解决一切的良药。在僵持中遗忘是国际社会的常态。在“逆全球化”风气盛行的当下,势必会对我国“一带一路”的发展造成影响,也会促使周边国家对我国重新审视,重新评估双方的关系,此时中国一定要摆正位置,做好形象定位,寻找国际司法的突破口。何教授深刻的讲解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李秀娜副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细致的点评,她表示,何教授的讲座纵横捭阖、鞭辟入里,极具深度,对于当前国际问题有着深刻的思考,体现了深厚的学术功底和高超的研究水平,是我们丰富知识、开拓眼界的宝贵机会。评议结束后,李秀娜副教授代表毕雁英主任和法律系向何志鹏教授再次表达了真诚的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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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会同学线上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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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会同学线上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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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会同学所做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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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会同学所做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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