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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01 点击量:

《合同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合同法

课程英文名称:Contract Law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周学时:3学时

开课院系:法学院

授课对象: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

先修要求:民法学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1] 马工程:《民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2] 杨立新:《债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3] 崔建远:《合同法总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4] 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5] 王泽鉴:《债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6] [] 我妻荣:《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王书江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二、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合同法》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非常广泛,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重要的基础性课程,也是法学教育的一门传统性课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合同的种类和应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颁布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出台,中国特色的合同法治得以不断完善和发展。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目标如下:1根据法学专业教学和培养的要求,为学生讲授有关合同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应用技能等知识,培养学生的契约思维;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在教学中充分把理论讲解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实践和司法审判工作经验结合起来,结合古今中外的合同法发展沿革,突出合同法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特性;3学以致用,回应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合同法与民事主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传统的缔约方式不断被网络缔约取代,亦出现了智能合约等新型的合同形式。本课程的教学注意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发展变化中的前沿问题,灵活运用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分析和解决新问题。

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如下:(1)运用先修课程《民法学》的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在民法框架下具体分析合同法领域的问题;(2)掌握合同“意思自治”和“物权法定”的区别,学会对比分析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3)在债的体系下比较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并理解合同编的体系下设置“准合同”的原因;(4)通过典型案例透视网络和数字时代合同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了解合同法学发展前沿。

总的来说,合同是民事领域最为重要的活动之一,关系到社会交易秩序与安全,开设《合同法》课程符合学院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主攻方向。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既能了解和掌握合同领域的相关规则和研究方法,提升知识增量;亦能提升对民法学科体系融贯的思考和认识,提高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三、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为实现前述教学目的,本课程拟以教师讲授和案例分析为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能力、知识迁移与应用能力、以及批判性思维和写作的能力。

实现前述教学环节的教学方式说明如下:教学方法以教师讲授和学生自学相结合,通过反转课堂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教师综合运用讲授与启发式、研讨式、混合式教学模式等方法,激发学生对于合同法的学习兴趣和问题意识,并引导学生运用法学基础学科,比如民法的分析方法解决前沿问题,全面提升法学综合素养。

四、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整体安排,本门课程的学时安排为45学时,研究生一年级和本科生二年级第二学期开设。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估的方式,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平时考核包括考勤、课堂讨论辩论参与、小组陈述等;期末考核为开卷考试。

六、大纲说明

1.本大纲根据法学类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特点,规定了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根据教学改革的要求,对教学内容、次序和学时分配等,可视具体需要作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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