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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2013版修订)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26 点击量:

专业英文名:The Science of Law

专业代码:030101K

学科门类:法学(法学类)

一、专业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富于创新进取精神和忠诚奉献精神,掌握扎实全面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具备与国家司法考试基本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尤其注重掌握涉外法律知识和国际法知识,通晓我国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熟练运用英语交流,能够胜任国家政法系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或者从事其它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方式

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以及专业实践课程、创新创业实践、学科竞赛以及实习课程的锻炼,帮助掌握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同时增强法律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三、主要专业课程

除外语、计算机、“两课”等公共基础课外,法律系开设的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含仲裁法)、商法总论、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

专业选修课包括: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逻辑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法律逻辑学、国家安全法、外国刑法、外国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公司法、物权法、证券法、侵权法、国际刑法、证据学、刑事侦查学、法律文书写作与法律实务和模拟法庭等课程。

同时,法律系开设的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国家安全法等课程,双语教学课程为国际商事仲裁、法律英语与涉外法务实践、知识产权法等课程,开设的法学实践课程为国内法模拟法庭与国际法模拟法庭等课程。

四、毕业学分要求

五、主要实践环节安排

专业实践性课程:在部门法课程中注重采用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方式,将国内法与国际法案例研习、参与法律实务及模拟法庭审判、模拟竞赛等实践教学活动纳入专业课程的教学环节,加强对基础知识的实践演练,全面训练学生的职业技能,提高诉讼法课程的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包括事实调查、交流、辩护、谈判、诉讼等方面的能力,塑造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道德及正义感。

学术实践:从第三学期到第七学期,学生均可申报学生科研项目,由校内教师担任导师,学校给予资助。通过发现问题、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历练,增强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和承担一定科研工作的能力。

学科竞赛:法律系组织举行的法治主题征文比赛或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法律系认可的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等国内专业学科竞赛以及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以英文为工作语言)、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等国际性专业学科竞赛,计入素质拓展模块实践学分体系。

毕业实习:利用第七学期的部分时间,结合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学生参加与法学专业密切联系的毕业实习。通过亲身参与社会法律实践过程,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并检验出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完成从课本知识到社会实践,再从社会实践回到更高层次理论认识的过程。

六、文化素质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以转变教育观念为先导,以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为重点,建设富有特色的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设施,通过专业授课、法学前沿讲座、辩论赛、“法眼看校园”、普法宣传等课内外活动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素养,提升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法律研判与运用能力。

在第三至第七学期,学生有机会申请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支持计划,通过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及进行调查研究的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七、学制与学位

四年为基本学制,学生可选择在三至六年内毕业。毕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八、相近专业

无。

九、毕业合格标准

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现行主要法律、法规的内容,了解法学理论前沿概况,理解国家法治建设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技能,能够运用法律理论和制定法分析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同时应了解国际间法律纠纷的处理方式。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身体素质,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173学分,毕业论文通过评审,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方可毕业。

十、专业课教学计划表

法学专业必修课一览

(下表中课程的学分须全部修满)

法学专业选修课一览

(下表中的专业基础选修课须修满 32学分,其中专业核心选修课须至少修满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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