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代表队在第三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中以4比1的压倒性优势成功战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代表队,顺利晋级决赛。
2011年11月6日,在法律系外联部长卓力雄的带领下,外联部干事陈梓建和秘书处干事刘泉随同前往中国政法大学观摩本次比赛。
比赛举行地点是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明法楼。当我们赶到场地时,我们看到参加本次比赛的师哥师姐早已到场,他们都在认真地进行赛前最后的准备工作。模拟法庭内的气氛紧张而有序。之后我们的带队老师施亚芬也赶来为我们的比赛助威,她的到来增添了我们取胜的信心。
在本场比赛中,我们系的贺雨真、王昆婷两位师姐担任辩方,孟天一师哥出演被告。中青政代表队为控方,担任两位公诉人和被害人。
模拟法庭在下午1点钟准时开始。审判长宣读了法庭纪律,书记员介绍了本案案情。
被告人王海国(孟天一师兄饰)曾受被害人冯生生委托使用冯生生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在网上购物,并因此获知了该信用卡的卡号及交易密码。2008年5月,被告人王海国将该信用卡的认证信息修改。并在此后使用该卡购买价值共9273元人民币的商品,又将其变买套现。2008年12月23日,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现赃物已变卖,所得赃款已挥霍。但在本案侦查和审理期间,被告退赔了人民币共计9379元,现扣押在案。
在法庭调查环节,中青政代表队所担任的控方出示了可能证明其犯有盗窃罪的五大项证据,论述层次鲜明,详实全面,一时间让人觉得对被告人犯有盗窃罪的指控是无可辩驳的。陈述结束后,场上的目光都集中在担任辩方的国关代表队身上,大家既在担心国关代表队能否为被告进行有力的辩驳,又在期待她们能否用她们的妙语连珠来逆转乾坤。
我国关代表队的贺雨真、王昆婷两位师姐果真不负众望,先是迅速总结出了控方所陈述内容的要点,接着又逐一针对对被告的指控进行反驳。辩方旨在说明,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只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不是性质比诈骗罪恶劣许多的盗窃罪。她们通过准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与法律解释,大大增加了论辩的说服力。这也使刚刚还一边倒的局势趋向平衡,我们这些陪审席上的观众也稍稍松了口气。
然后开始了精彩的法庭辩论环节。中青政所担任的控方很快整理出了他们的还击思路。他们通过陈述关于银行网络账户没有思考能力这一点,有力地论述了本案应被定为盗窃罪。他们提出,盗窃与诈骗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盗窃是被害人被动接受的,而诈骗是由于被害人主观上错误认识而造成的主动上损失。场上的气氛又一次变得紧张。
针对控方提出的观点,我系贺雨真、王昆婷代表的辩方根据案情陈述中给出的被告人并没有修改被害人的密码,并且信用卡仍然掌握在被害人手中这一点。再在此基础上结合被害人悔过态度良好、已退赔赃款、在接受公安机关逮捕时无抗拒行为这些表现进行辩护,而且创新性地提出了给被告人的量刑提议和缓刑请求。这是在赛后审判长谈为何投票给辩方时的重要理由,因为由辩方提出量刑提议是最近才在中国产生的一项司法进步。而它能为我方所运用,是本案第一大亮点。
这时本案似乎陷入的僵持状态,双方对被告的定罪都有充分的理由。
接下来是本案最后的最后一项程序,即被告人陈述环节。孟天一师哥表演出色,他的陈述缓慢而沉重,说出的每一个字似乎都是来自他的内心深处,每一次停顿都是那么的痛彻心扉。他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被告那来自心底的悔过。评委甚至点评道,你们(中青政代表队)这场比赛完全是在两个打三个(我系两位选手和被告表演者)。
比赛结果显而易见,审判长和一位审判员将票投给了我们,另一位审判员将票投给了中青政代表队。而两位特邀评委一致地将票投给了我们国关代表队。我们以4比1的绝对优势获得了本场比赛的胜利,成功晋级决赛,决赛将在下周末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
比赛中师姐们和师哥精彩的表现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既让我们在现场感受到了逼真法庭对抗,又让我们大一的法律新生受益匪浅,找到了在日后法学学习中努力的方向。
向优秀的国关法律师姐师哥致敬,是你们为我们国关法律系争得的荣誉,你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文:法律系秘书处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