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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读后感

来源: 发布时间: 2011-03-06 点击量:

(本文作者为法律系09级许方达同学)

美国护照上写了这么一句话:whatever you go to where ,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nd military would support you for ever。多么牛气的一句话!美国作为当今世界唯一个超级大国理所当然有这种狂妄的资格。深究美国繁荣强盛的原因,不难发现美国的政治制度功不可没,而确立这个政治制度的正是美国那部很特别的宪法。

很多人会被这些假象迷惑而对美国宪法不屑一顾:

美国宪法确立之初竟然没有写入公民权利;

美国奴隶制在独立宣言发表89年;

联邦立宪78年之后才在宪法上予以废除;

印第安人的美国联邦公民地位在美国建国将近150年后才得到承认;

美国妇女选举权在宪法生效131年后才得到统一认可;

1882年通过的歧视中国移民的法令在20世纪60年代才得到彻底改正;

男女公民拥有平等的就业权利的宪法修正案至今还无法成为宪法的一部分。

看完这本书后,你才会发现,其实这些不光彩历史的背后恰恰隐藏着美国宪法的生命力——原则与妥协。

美国宪法的在原则和妥协中诞生,原则与妥协中发展。美国宪法在商讨制定过程中,各个利益集团就参杂了进来,奴隶主与工商业者,邦联主义者与联邦主义者,大小州之间等等,甚至可以说,此部宪法很大程度上是为协调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制定的。也正是各个利益集团都想在宪法中写入有利于己方的内容,才为美国的分权和制衡选择了一个很恰当的原则。这个原则把权力行使者都想象成邪恶的,以分权形式来以恶制恶。它要求一切利益集团在谋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到其他集团的利益,即使它们想吞并一个极小的利益集团利益的难度也是巨大啊,付出的代价也是很不值得的。美国宪法一自己所确立的独特的原则在美国社会各个利益集团的相互制约与妥协下前进着。

没有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就得死去。假如美国宪法一开始就是一部十分完美的、绝对公正民主的、让现今世人都难以挑剔的宪法,即让它一开始就明确写到了公民权利,废除奴隶制,承认印第安人公民地位,赋予妇女选举权等等,你认为美国宪法会延续至今吗?毋庸质疑,美国宪法的下场将会和当年风光一时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一样,在强大的反动力量前消亡。运气好一点的话,那么今天的美国也许还忠实地站在拉美亚非第三世界国家一边呢!运气差一点,说不定现在的美国领土上存在的只是一群争吵不休的小国家——弗吉尼亚国,加利福利亚国,纽约国等等。

原则与妥协决定了美国宪法解决的只是现世的问题,而不是虚无飘渺的将来问题。可以这样评价美国的宪法:它甚至不知道自己的下一步怎么走。美国宪法像一个懒汉一样在向前行进,那些利益集团往往只在当今的社会问题已经十分突出,达到了非让步不可的时候,他们才极不情愿的让出一步。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这也反映了美国宪法务实性,它很少会考虑到将来问题,解决当今社会存在的问题是它的最根本任务。反观有些国家的宪法,它们虽然看似很完美,充分考虑到了将来问题,确立了先进的社会制度,一口气把所有看起来似乎非正义的东西都废除了,而实际上,它连一些紧急的现实问题都解决不好。

我个人认为,评价一部宪法不能看它是否确立了一个更为先进的社会制度。先进固然好,但要与我们现实的社会相适应,而不是与我们的理想相适应。先进的社会制度需要先进的社会,先进的社会包括更发达的经济,民主素养更高的人和更浓厚的文化底蕴等等。而当社会没有发展到那种人人都能高度自我监督并勇于监督国家权力运行时,采用一种相对落后的分权制度未尝不是件好事。宪法要解决的是现实问题,而绝非虚无飘渺的理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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