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证据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证据法学
课程英文名称:Evidence Law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周学时:2
开课院系:法学院
授课对象:本科
先修要求: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教材、主要参考书及其它教学资源:
卞建林主编:《证据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樊崇义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陈瑞华:《刑事证据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张建伟:《证据法要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二、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悉证据法学的基本理论,掌握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方法,了解证据法学的前沿问题,确保学生能够较好地运用基本理论和现行法的规定处理司法裁判过程中的证据与证明问题,最终将学生培养成为德法兼修,具备职业素养的法律人。
三、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学前准备:对学生学习方法提出具体建议,并对学习效果提出具体要求。
教学方式:本课程采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强调以课堂教学为主,融入启发式、研讨式的案例教学,同时结合线上方式,展开全流程教学。本课程可以分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部分。
在理论教学部分,注重基本理论之间的体系性问题,避免出现理论体系割裂的问题。
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在面对证据法问题时能够选择恰当的理论知识解释和适用法条。
四、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整体安排,本门课程的学时安排为30学时,三年级第一学期开设。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期末成绩综合评估的方式,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平时考核包括平时作业、课堂参与、期中测试等;期末考核采用笔试(开卷)。
六、大纲说明
1.本大纲根据法学类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特点,规定了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根据教学改革的要求,对教学内容、次序和学时分配等,可视具体需要作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