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本科课程《涉外及司法礼仪》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涉外及司法礼仪
课程英文名称:Foreign Affairs and Judicial Etiquette
周学时:2
开课院系:法律系
授课对象:法律系本科生
先修要求:具备基本的世界地理和人文知识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1.金正昆编著,《涉外礼仪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2.杨建学编著,《法律职业礼仪》,法律出版社,2016年。
二、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教学目标: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注重塑造自身形象,为日后从事司法工作具备良好的礼仪文化素养,并在涉外交往事务中自觉地运用礼仪,从而提升在现代国际交流与合作中的法律职业综合能力。
基本要求:学生必须认真学习,积极参与礼仪实训和相关场景实践等活动,深刻领悟礼仪文化的实质和内涵,达到准确把握涉外和司法礼仪的基本准则,较为系统地掌握涉外事务中的个人形象礼仪、交际礼仪、公务礼仪、不同国家的风俗禁忌,以及司法人员应当遵守的职场礼节、仪式、行为规范和态度。
三、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1. 理论教学环节:采用教师讲授法、案例剖析法等教学方式,使学生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
2. 实践应用环节:安排学生模拟场景练习、角色扮演、课堂展示PPT作业及法庭观摩等实践活动。
3. 教学手段与方式:合理采用多媒体教学技术,结合教学内容,有针对性的恰当展示相关礼仪图片和视频,适当安排典型实例的观看、研讨以及课堂分组情景模拟演练等形象化的教学。
四、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整体安排,本门课程的学时安排为32学时,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设。具体学时分配: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估的方式,平时成绩占50%,期末成绩占50%。平时考核包括课堂回答、礼仪练习或情景礼仪角色扮演、法庭观摩等实践活动;期末考核采用撰写论文和PPT作业展示等形式。
六、大纲说明
本大纲根据法律系本科生的培养目标与特点,规定了学生必须掌握的涉外及司法礼仪基本知识、基本准则和基本能力。
由于本课程安排了学生模拟礼仪场景练习和相关礼仪观摩等实践活动,故所设课程进度会适时做出调整。
由于本课程的实践性特点突出,根据教学改革的要求,在教学内容与次序不变的前提下,对周学时分配作了恰当调整,即周4学时,共上8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