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选修课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教务 > 课程介绍 > 专业选修课 > 正文

犯罪心理学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01 点击量:

课程简介

 

《犯罪心理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犯罪心理学

课程英文名称:Criminal Psychology

周学时:2

开课院系:法学院

授课对象:法学院大二学生

先修要求:无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教材: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

参考书:

1.Ronald Blackbum著,吴宗宪、刘邦惠等译:《犯罪行为心理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年。

2. 梅传强:《犯罪心理学》,法律出版社,2017年。

二、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犯罪心理学主要讲述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征、犯罪心理学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研究方法、犯罪动机、犯罪人格、犯罪人的心理特征以及犯罪心理预防与矫正等内容有全面了解,培养学生运用犯罪心理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良好基础。

三、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本课程的教学方法以讲授为主,适当运用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方法。

四、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整体安排,本课程的学时安排为32学时,法学院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设。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征、犯罪心理学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等。具体安排如下: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估的方式,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平时考核以考勤和课堂讨论为主,期末考核为开卷考试。

六、大纲说明

1、本大纲根据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特点,规定了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根据教学改革的要求,对教学内容、次序和学时分配等,可视具体需要作适当的调整。

 






 

关闭